Nov 12, 2006

「鴻海一」自11/10起開始買賣

「鴻海一」自11/10起開始買賣
(95/11/10 15:42:12)

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九十五年度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新台幣180億元整,訂於95年11月10日起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公告事項:
一、債券種類暨摘要: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五年度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一)代碼:23171。
(二)簡稱:鴻海一。
(三)發行總額:180億元整。
(四)發行期限:5年(95.11.10~100.11.10)
二、每張面額:新台幣100萬元整。
三、每張發行價格:新台幣100元(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四、轉換價格:316.55元
五、票面利率:年利率0%。
六、還本付息方式:該轉換公司債,除下列情形外,於到期日以票面金額一次償還本金:
(一)債權人申請轉換為該公司普通股。
(二)該公司行使收回權。
(三)債權人行使賣回權。
(四)該公司於次級市場買回債券註銷。

七、債券持有人之賣回權:
(一)債券賣回權
該轉換公司債自發行日後屆滿三年之日為債券賣回日(九十八年十一月十日)。債權人得於該日,以票面金額,將其所持有之債券賣回給該公司。
(二)行使賣回權程序
1.於債券賣回日前三十至六十日內,該公司將公告並函知本中心有關債券賣回權事宜,並敘明債券賣回日、債券賣回最後通知日、賣回價格、轉換價格、股務代理機構等事項。
2.債券賣回日前第五個營業日為債券賣回最後通知日。於該日前,債權人得以書面通知該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且一經送達,即不得撤銷),行使債券賣回權。
3.該轉換公司債之債券賣回權僅得行使一次,債權人未能依前述條款提出申請者,喪失債券賣回權。

八、其他事項:
(一)轉換期間:發行日後屆滿一個月之翌日起,至到期日前十日或債券收回日前第五個營業日止。
(二)該轉換公司債轉換辦法請詳公開說明書或本中心網站相關資訊。
(三)本次發行之轉換公司債係採無實體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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